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
心系女职工好领导的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彰显我校女教职工时代精神,用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女教职工见贤思齐、比学赶超,提升教学、科研、管理软实力,推动我校建设全国示范应用技术大学不懈奋斗。校工会、妇工委组织开展2022年度上海电机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凡在本校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教职工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2022年度校级三八红旗手32名(女571人),三八红旗集体5个、优秀妇女工作者5名、心系女职工好领导5名。
二、评选条件
(一)个人评选条件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我校工作满三年(截止日期2023年1月1日),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立足岗位,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勇创一流业绩,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为推动学校教育综合改革作出较大贡献。
(2)在本岗位取得过突出成绩。原则上近两年已获得同等级别三八荣誉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校级优秀妇女工作者评选条件
热爱女职工工作,工作中有创新意识,工作作风扎实。能结合学校实际和女职工特点开展女职工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富有特色;注重发挥女职工的作用,组织发动广大女职工参与学校发展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3、心系女职工好领导
关心、支持女职工工作;重视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维护;重视发挥部门女职工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重视培养女性人才,积极为女职工成材创造条件,领导有力,措施扎实,富有成效。原则上为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二)集体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科级及以上单位(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良好的精神风貌。
3、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三全育人”和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为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作风民主、勇于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原则上集体或个人需在近三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评选程序公平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逐级审核公示,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
各类奖项候选人由所在分工会组织民主推荐,二级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本部门完成候选人公示3个工作日后,向校工会、妇工委推荐。校工会、妇工委将在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坚持好中选优,民主推选产生初步名单,经校领导会议研究同意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2023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
(二)从严审核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1)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做好具体组织推荐、评选和公示工作。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部门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部门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的资格。
(2)2023年2月18日16:00前,各分工会推荐报送各类《推荐表》。《推荐表》的各项内容都要详实填报,没有的填写“无”。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简练,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如有详细事迹可另附页)。《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并盖二级党组织章。纸质稿及电子版请按时报送至校工会、妇工委。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
上海电机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各类推荐表格将附于下周发正式通知文件的附件。
各分工会推优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部门 | 名额(人) |
1 | 电气学院分工会 | 2 |
2 | 机械学院分工会 | 2 |
3 | 电子信息学院分工会 | 3 |
4 | 商学院分工会 | 3 |
5 |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 3 |
6 | 材料学院分工会 | 1 |
7 | 设计与艺术学院分工会 | 1 |
8 |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分工会 | 1 |
9 | 文理学院分工会 | 2 |
10 | 高职学院分工会 | 2 |
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 1 |
12 | 体育教学部分工会 | 1 |
13 | 工业技术中心分工会 | 1 |
14 | 图书馆分工会 | 1 |
15 | 继续教育分工会 | 1 |
16 | 后勤保障中心分工会 | 1 |
17 | 机关分工会 | 6 |
共计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