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帮困”对象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对我校帮困教职工的帮扶工作,依据《上海电机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沪电机院工【2020】5号)的要求,开展2023年(上半年)上海电机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对象申报工作。
帮困申报对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人事派遣人员
对象认定:教职工本人患特种重病的或因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人员。
援助标准:详见沪电机院工【2020】5号文。
援助程序:
申请:申请援助的教职工可从校工会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和填写《上海电机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基金”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等内容,并附上病史资料、诊断证明、治疗费凭证(包括医生处方的自费药发票)等复印件,由分工会审核并填写意见后统一将《申请表》交校工会办公室。
审批:由学校教代会民主管理小组负责进行审核并提出援助金额,经校工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4月7日12:00
咨询: 校工会(行政楼207室) 电话:38223284
校工会
2023年4月3日
上海电机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基金援助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
所在学院(部门) | 所附发票合计 (必填) | 元 | |||||||||
家 庭 住 址 | 家庭年收入 | 元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 名 | 称 谓 | 工 作 单 位 | ||||||||
申请理由 | 必填:所附发票金额合计:元, 其中自付金额合计:元。 (请务必附上:近半年发票复印件等费用证明材料)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分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校工会意见 | |||||||||
年 月 日 | |||||||||||
民管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 ||||||||||
**注:自2018年开始,爱心帮困基金发放名单将在工会网页公示。** |